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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多少钱构成犯罪罪名标准

时间:2024.09.08 标签: 刑事辩护 金融诈骗辩护 阅读:983人
律师解析:
非法集资行为涵盖了两项主要罪名,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
前者是指个人或机构未经授权便擅自吸纳大众资金、并将其转变为“公众存款”的行为。
就该种犯罪类型而言,其设定的立案标准规定如下:若个人涉及的非法吸收及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总额达到人民币二十万元以上,或是单位涉及的非法吸收及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总额达到人民币百万元以上,则应被视为符合立案要求。
至于后者,即集资诈骗罪,其立案标准的判定依据在于个人是否实施了集资诈骗行为,而且其涉案金额需达到人民币十万元以上;
而如若涉及到单位实施的集资诈骗行为,那么该单位所涉及的集资诈骗金额则需要达到人民币五十万元以上方才满足立案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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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兆杰律师

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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