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山嵩律师事务所
贺鹏,专职律师。毕业于锦州医科大学(原辽宁医学院)医事法律专业,主修法学、医学、法医学、保险学以及管理学等系列课程,具备扎实的医学、法学、保险学理论功底。曾在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第三医院进行医学临床实习,掌握临床医学相关专业知识。曾任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管理中心(行政机关)医疗结算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控股、世界500强)锦州市分公司人伤理赔中心反欺诈岗、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世界500强)锦州分公司理赔事业部诉讼岗,保险领域经验丰富,对社会保险、商业保险均具有专业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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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取保候审期间,当事人亦可依法进行起诉。这是由于在该阶段,受害者可以独自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所谓“取保候审”,是指由侦查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涉案人员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同时签署相应的保证书,以此来确保其本人不逃避侦查、司法程序或者阻碍其执行,并且能够在接到传唤后立即出庭接受调查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1、在此需明确,取保候审仅为一项强制性措施,而非刑罚惩处。关键在于取保候审期限结束之后,由法院做出有无犯罪行为,犯罪情节轻重与否,以及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等方面的判决。2、根据相关规定,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性措施,它与是否判处刑罚并无直接关联。3、若经法院审理查证,当事人确实没有实施任何犯罪行为,那么自然无需进行刑罚处罚。4、在通常情况下,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人员往往会被判处缓刑。

你得知道,依据咱们国家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想要判缓刑的话,必须同时满足好几个条件。

若在执行取保候审期间出现决定书遗失的情况,则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条款进行补办。根据此法之规定,国家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皆有权力作出是否予以取保候审的裁定,并且需要依照法定程序制作出相对应的法律文书。当被告人或者是担保人发现自己遗失了取保候审决定书时,应该立即向做出决定的机关进行汇报,由该机关重新出具相关的法律文件。

在取保候审的期限内,遭遇指控并不能证明当事人必定会被判有罪,这只是刑事司法程序中自然而然的环节之一。一旦受到指控,案件将会正式进入到由法院主导的审理阶段。作为被告方,应主动与自己聘请的律师进行紧密合作,充分准备相关有力证据,以期为自身争取更为宽大或者减轻的刑事惩罚。与此同时,还需严格遵守取保候审所设定的各项条件,例如定期向有关部门报告个人行踪、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离开指定的居住地点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