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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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拘通常执行于下列情形之下:倘若犯罪嫌疑者存有逃避侦查或审判之可能性,抑或是可能持续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存在毁灭、伪造证据,影响司法公平正义等潜在风险。除此之外,若犯罪嫌疑人对公共安全构成实质性威胁,亦有可能遭受刑拘处置。此举在于保障刑事诉讼程序得以顺畅进行。

刑事拘留证的颁发通常是在如下状况中发生:倘若公安机关判定犯罪嫌疑人为重大罪案之嫌,而为了防止其脱逃、销毁证据或者持续实施犯罪行为,需即刻对其人身自由进行限制。另外,此等行动需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由县级以上公安部门负责人经过审慎考虑批准执行,并且在拘留决定作出之后的24小时之内,向其亲属发出正式通知(除非此举会影响到案件侦破工作的顺利进行)。

在刑事案件中,有的时候不用拘留犯罪嫌疑人。比如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国家特赦免除刑罚;需要告诉处理的犯罪,被害人未控告或者撤回控告;犯罪嫌疑人已经死亡;还有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这些情况都不需要再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拘留一般适用于被指控犯有重罪且涉及存在潜逃或销毁证据等潜在风险的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若认为被拘留者需进一步逮捕,应在拘留期限内的三日内提出请求,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和批准。在特殊情况下,如流窜作案、频繁作案或者结成团伙作恶的重大嫌疑人,其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延长至四日。

刑事拘留乃是针对那些涉嫌严重罪行且存在逃逸风险、可能破坏证物、阻挠调查进程或对公众安全构成威胁的人士实施的一项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确保刑事诉讼的公正有序地展开和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