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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行为

时间:2024.11.11 标签: 刑事辩护 金融诈骗辩护 阅读:1149人
律师解析: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违反了信用卡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使用信用卡从事欺诈性活动,从而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犯罪行为
一般的构成要件如下:首先,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身份证明骗得来的信用卡;
其次,使用已经过期或被取消资格的信用卡;
第三,冒用他人的信用卡;
最后,恶意透支,即持卡人将信用卡作为违法手段,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和规定期限进行透支业务,且在发卡行经过两次催收之后超过三个月仍然不予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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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锦鹏律师

福建知民律师事务所

谢锦鹏律师:福建知民律师事务所主任,2013年通过司法考试并开始从事法律行业至今,擅长于婚姻家庭、债权债务房地产纠纷等各类民商事、刑事案件代理。 1、理论实践融合:始终坚持不断进取,平时注重扎实认真的学习,使谢锦鹏律师积累了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具备精湛的专业知识能力,熟练地掌握了处理法律事务技巧。。 2、执业经验丰富:从业以来谢锦鹏律师办理各类诉讼和非诉法律事务,办理了多起婚姻家庭纠纷、损害赔偿、债权债务纠纷、房地产纠纷以及各类刑事案件。曾代理长乐市福临东江的业主起诉开发商、代理蔚蓝海岸业主起诉开发商,均取得了胜诉判决,并帮助业主全部执行到位,取得违约赔偿款;曾代理涉及强奸罪、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抢劫罪、诈骗罪、交通肇事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各类型刑事案件,极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3、尽职尽责工作:谢锦鹏,办理业务认真负责有耐心,诚实守信,敬业尽责。能够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社会资源,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因而赢得了普遍信赖和众多好评。 4、提供法律援助:为经济困难又需要法律帮助的个人群体无偿提供法律服务,践行律师责任担当,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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