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向
国家公职人员提供不当金钱财物,极有可能触犯
行贿罪。
行贿罪,是特定的概念,仅限于为获取非法或不正当权益而对国家公职人员进行财物赠与或给予的行为。
在
刑事司法领域,判定是否构成此项
犯罪,核心要素在于涉案人员是否确有为追求不适当利益行进行财物赠送和给予,以及所涉及财物数额及
犯罪情节等因素。
就行贿罪而言,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相关条款规定:为谋求
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公职人员提供财物的,即构成行贿罪。
在经济活动中,若违反国家法律
法规,向国家公职人员提供财物,且数额达到一定标准,或者违反国家规定,以各种名义向国家公职人员提供
回扣、手续费的,均视为
行贿行为。
然而,如果因为受到威胁被迫向国家公职人员提供财物,但并未从中获得任何不当利益的,则不属于行贿范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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