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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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债务人身故之后,其名下的财产处置事宜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中的规定进行。若该债务人生前没有任何亲属或法定代理人能够继承他的遗产,同时也未留下任何遗嘱或遗赠协议,则依据第一千一百六十条之规定,这些遗产应当上交至国家指定机构,并用于公共利益所需的项目。若是死者在世期间是属于集体所有制经济组织中的成员的话,那么他的遗产便会归属到所属的集体所有制经济组织手中。

一般来说,个人债务是要用个人财产来还的。但要是债务里有夫妻共同财产,那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债务人那部分。在执行的时候,还要保护好非债务人配偶的权益,比如说要强制执行共有房产,得先评估房产,保留配偶的那部分份额,只处理债务人的那部分。

对于因拖欠银行款项而产生的债务问题,在离婚后要妥善处理,得先看债务的性质,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如果是共同债务,就算离婚了,双方也得一起还;如果能证明债务是一方的,而且没用于家庭生活、投资,也没经过双方同意,就可以算个人债务,让负债的一方还。

当遇到涉及个人债务执行共同财产的情况,我们首先要确定这笔债务是否确实属于个人债务。在明确这一点后,我们就可以开始清查和执行债务人的个人财产,以达到还债的目的。具体来说,我们可以查债务人的银行存款记录和登记在他名下的房产、汽车等财产。同时,我们也要保护夫妻另一方在共同财产中的权益,让他们能合法地拥有属于自己的那部分财产。

在离婚时,若银行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意味着,如果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负债,但这笔债务超过了家庭日常所需,且债权人能够证明这笔债务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情况,那么这笔债务仍然会被视为共同债务,双方需要共同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