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治安拘留期限自实施拘留时开始计算,若此前已限制当事人人身自由,则每限制一日可折抵行政拘留一日。拘留期限以天为单位,起始日不计入。计算时,应将已限制自由的日数从总拘留期中扣除。例如,若某人已被限制自由5日,随后被处以10日治安拘留,则其实际拘留时间应为5日。

行政拘留期间生病可申请暂缓执行,需向公安机关提交申请。《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要求公安机关在24小时内决定是否批准。若暂缓执行不会危害社会,且被处罚人或家属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公安机关应同意暂缓。但不可同时要求保证人和交纳保证金。已执行需立即转达拘留所释放。

拘留十天从被拘留的那一天开始算。实际上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那么应当是在拘留之后的24小时之内来进行讯问。虽然被短暂的限制人身自由,但是犯罪嫌疑人相关的权利仍然是需要保护的。

开始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十五天一般是在诉讼案件的犯罪事实比较复杂的,暂时难以进行审查起诉的情况下,司法机关可以向上级机关申请延长审查起诉的期限,但必须在延长的期限内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