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
刑法规定,国有
控股公司中的
公务人员亦可能成为
受贿罪的
犯罪主体。
国有控股公司特指由国家注资或持股超过50%的
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国家注资或持股虽未达到50%,但凭借其所拥有之
股权及
表决权已经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
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此类公司内部职务结构较为复杂,在各类从事组织、领导、监督、经营、管理等公务活动的人员当中,倘若有人
利用职务之便,以威胁、要挟或利诱等手段,向他人索取财产、财物,或者非法接受他人给予的财产、财物,并为他人谋求利益,且
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者,则可能被认定为受贿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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