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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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罪在刑法中的定义为: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或非法拘禁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这是一种危害极大的犯罪,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根据中国法律规定,犯绑架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在绑架过程中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的绑架罪,其实就是通过暴力、威胁等违法手段把他人非法拘禁起来,或者把人质扣起来,以此来向他人勒索财物的犯罪行为。 要构成绑架罪,得满足这三个要件:第一,行为人得通过暴力、威胁等违法手段把被害人的自由给限制住;第二,行为人得有勒索财产或者把人质扣起来来向他人勒索财物的明确意图;第三,行为人的主观意图要和客观行为相互对应。 要是行为人的行为只是因为家庭矛盾而限制了他人的自由,并且没有勒索或把人质扣起来向他人勒索财物的意图,那就不构成绑架罪。

绑架罪是指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非法扣押他人作为人质,以此向他人或其亲属勒索财物或达成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其成立要件包括:对他人实施了非法拘禁的行为,比如使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具有明确的犯罪意图,比如获取财物或者利用人质达到其他非法目的等。在判断是否构成绑架罪时,并不要求实际勒索或提出非法要求,只要有绑架的意图即可。总的来说,绑架罪的核心在于非法拘禁和特定犯罪意图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