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逆行构成危险驾驶罪吗
时间:2024.09.09
标签:
交通事故
醉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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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高速
逆向行驶乃是极其危险并且严重违背交通
法规之行为,在特定情况下甚至可视为
危害公共安全罪名而予以惩罚。
在高速公路上
逆向行车,无疑将严重提升
交通意外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对公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重大威胁。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相关条款规定:在道路上
驾驶机动车辆过程中,如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均应判处
拘役刑罚,同时并处相应
罚金:
(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者;
(2)醉酒后驾驶
机动车辆者;
(3)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工作,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数量,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者;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从而危及
公共安全者。
尽管高速逆向行驶本身并未明确列入上述列举的情形之中,然而若其逆向行驶行为
情节严重,足以对公共安全构成实质性威胁,那么在司法实践中便有可能被判定为危害公共安全罪。
至于具体的
定罪量刑,则需要结合逆向行驶的具体情节、所引发的后果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评估和考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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