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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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和中止侦查的时限没有统一标准。如果侦查工作收集到确凿证据证明犯罪,就会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如果查明无需追责或取保候审的期限届满但案件仍未侦破,公安机关应立即解除取保候审,并根据案情决定是否中止侦查程序。

对于解除取保候审后侦查程序的结束时限,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来说,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侦查机关没有收集到足够证据证明犯罪事实,那么解除取保候审后,侦查程序会很快结束。但具体结束时间还要考虑案件复杂程度和证据收集情况等因素。

解除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一定代表侦查工作结束。案情调查清楚,证据确凿且充分,犯罪嫌疑人被确认有罪并受到相应处罚,或者经过全面深入的侦查活动后,发现原本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时,可能会解除取保候审并终止侦查。此外,当取保候审期限即将届满,但案件仍未侦查完毕时,也需要解除取保候审。

被告人获得保释后,取保候审的解除并不意味着侦查程序的终结。侦查程序的具体结束时间并不是固定的,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比如案件的复杂程度和取证的难度等。如果在深入的侦查过程中,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被告人确实犯罪,或者被告人的行为不成立,那么就应该依法终止侦查。不过,终止侦查的具体时间会因为案件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存在一定的变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取保候审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该条款虽未强制规定期限届满必须解除取保候审,但指出在不符合追责条件或期限届满时应及时解除。因此,侦查结束后,若满足解除条件,应立即解除取保候审;否则,可能继续执行直至侦查结束,再根据案情决定是否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