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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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非基于双方自愿,依据《刑法》第236条,指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女性性交。若自愿则无罪,非自愿或不知情则可能构成。分析情形时,需全面考虑事实与证据,准确判断犯罪与否及情节轻重。双方自愿则不担强奸罪责。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需通过暴力、胁迫等手段强制与女性发生性行为。即使事后双方自愿,若存在妨害妇女人身权利及自由手段,仍构成强奸。滥用权力、威胁等手段强迫性行为亦属强奸,自愿协议不能否定犯罪成立。

我国《刑法》第236条规定,强奸罪须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迫女性性交。事后自愿不影响定罪,犯者可能面临3至10年有期徒刑。情节严重者,可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最高法院发布的《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中指出:行为人“明知”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均应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