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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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拐卖儿童罪的追诉时效规定为20年,严重情况下可申请最高检核准延长。但这并不是说过了追诉时效,犯罪就没事了。如果司法机关认定该犯罪行为对社会危害极大,仍可依法追诉。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拐卖儿童这项严重违法行为是存在着法定的诉讼时效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对这一问题做了明确的规定,对于那些构成犯罪且量刑最高档为无期徒刑乃至更重的死刑的罪犯,其诉讼时效上的限制为最长不超过20年。但是特殊情况下,如果在20年后仍认为有必要进行追诉的,需要上报至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核准。

针对收买被拐卖儿童行为所涉及的刑事责任问题,法律明确规定其应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等相应刑罚。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若行为人并未对被收买儿童实施任何虐待行为,亦未对解救工作造成阻碍,同时能够真诚地表达出自身的悔过之意,那么法院便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宣告对其适用缓刑或给予适当减轻处罚。

关于“收买被拐卖儿童罪”的性质,我们认为这并非是一种状态犯罪,而是典型的行为犯罪,即只要犯罪行为整体完成完毕,其行为便算彻底构成既遂,而无需以该行为所引发特定状态的持续维持作为必要条件。例如在涉及到“收买被拐卖儿童罪”这一问题上,只要行为主体实行了收买行为,那么此时即可判断已经构成了犯罪,纵然被收买的儿童随后得以成功解救或者行为人并未得以持续掌控该儿童也在所不惜。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之规定,对于收买被拐卖儿童罪的从犯,通常情况下将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时还需处以相应数额的罚金。然而,具体的量刑标准则需要综合考虑诸多因素,如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以及罪犯是否具有悔过自新的表现等等,最终由法院作出裁决。在法律术语中,“从犯”是指那些在共同犯罪活动中协助主犯完成犯罪行为,但其所起作用相对较小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