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之
保证金数额,经决定机关依据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事先的社会风险性评估,以及具体案情和性质进行综合判断后,参照可能被判处的
刑罚的严重程度、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经济基况等多种因素进行确定。
在实际操作中并无明确划定的标准。
通常而言,保证金的起始额度设定为人民币一千元整。
在综合考量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社会风险性、案情的复杂程度及性质、可能被判处的刑罚的严重程度、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经济基况,以及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多重因素之后,最终确定收取保证金的具体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保证金数额的确定及缴纳】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