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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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旨在确保犯罪嫌疑人在审判期间出庭受审,同时保障其基本权利。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需要遵守一系列规定,如不得离开指定区域、不得接触证人等。然而,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犯罪嫌疑人被无罪释放。在审判期间,犯罪嫌疑人仍然需要面对法庭的审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在取保候审时,向被害者通报案件进展是非常必要的。这不仅可以保障被害者的知情权,还可以增强司法透明度,提高公众对司法的信任。

取保候审程序中,受害人的参与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评估。这个程序是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来执行。一旦开始这个程序,公安机关就得马上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居住地的派出所来执行这个决定,这样做能保证程序公开透明,各方的合法权益也能得到保障。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行政拘留是否需要告知受害人,行政拘留的适用条件有哪些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一般不会通知受害人。现行法律没有规定人民检察院作出的批准或不批准逮捕决定应当告知被害人。逮捕以后取保候审难度相对加大,但并非不可能,即使公安阶段没有成功,到检察院起诉科时仍然可以积极争取取保候审。如果表现良好、后果不严重的话,即使未能取保候审,也可以在法院阶段努力争取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