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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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理民间借贷纠纷相关事宜时,所支付给律师的费用通常依据当地律师协会的统一收费准则或当事人与律师双方达成的协议进行计算。若案件涉及到财产权益之争,律师费则有可能依照争议标的额的特定比例予以收取,或者在基础费用之外附加风险代理费用等形式。具体的收费数额应根据案情的复杂性、所需工作数量及律师服务所在地的收费标准,同时结合律师与当事人之间的磋商成果共同确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明确指出,对于民间借贷诉讼案件,其通常涉及到诸如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的举证与质证环节。若原告方以信用卡借款作为其主张的依据,而被告方则可依据基础法律关系进行抗辩或提起反诉,同时需提供相关证据以证明该债权纠纷并非由民间借贷行为所引发,在此种情形下,人民法院应依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遵循基础法律关系进行审理。

在涉及到借款合同纠纷方面的议题上,关于利息如何进行计算的问题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的明文规范。若借款合同中对于支付利息有明确的条款约定,那么应当严格依循合同约定予以执行。

民间借贷纠纷作为一种合同法律关系,其本身通常并不会直接构成侵权行为。侵权行为通常又被称为侵权行为或侵权行为,指的是具有主观故意的行为者因为过失侵犯他人的民事权益并给受害人造成实质性损害的行为。然而,民间借贷纠纷主要涉及到的是债权债务关系的处理,而并非对他人民事权益的直接侵害。

在处理借款合同争议时,我们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以及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来确定违约责任的具体数额。若借款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偿还贷款或者其还款行为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那么作为债权人的出借方有权要求借款人继续履行还款义务,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或者对由于违约行为给自身带来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