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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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犯申请取保候审与否需根据个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倘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面临可能被处以管制、拘役甚至单独适用附加刑的判决结果,亦或是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重刑的处罚,只要在执行取保候审措施过程中能够保证其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潜在危害,便可依法准予取保候审。然而,累犯往往被视为再次犯罪的风险较高,因此在实际操作中,他们可能会遭受更为严格的审查。

累犯因多次犯罪,人身危险性和再犯倾向较高,所以取保候审后,法院通常不会轻易判处缓刑。但缓刑的判定要综合考虑犯罪情节、认罪态度等多方面因素,而累犯难以满足缓刑对无再犯风险的严格标准,因此通常不在缓刑适用范围内。

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本身并不会对判案机关(确切的说应该是法院)就案件作出的最终裁决产生任何实质性的影响,当然也包括缓刑的施用与否。会有专门的判案机关根据犯罪行为的实际情况、情节的严重程度、对社会造成的危害以及被告人的认罪悔过态度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评估和权衡,从而决定是否应当适用缓刑。

凡被采取保释措施等待法庭判决并被判以缓刑、处以拘留的罪犯,通常情况下其考验期须在两个月以上但不超过一年;而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者,缓刑考验期则需在一年以上但不得超过五年。然而请注意,取保候审本身与最终的判决结果并无必然联系,只有在符合特定的缓刑适用条件时,才有可能被判处缓刑。至于缓刑的具体期限,将依据所判刑罚的具体期限来确定。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累犯在我国刑法规定中是无法获得缓刑处理的,这是一项基本原则。然而,法律并未明文禁止对累犯进行减刑。具体来说,对于累犯以及犯罪集团中的首要分子而言,国家是坚决不适用缓刑制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