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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罪并罚如何量刑

时间:2024.09.06 标签: 刑事辩护 暴力犯罪辩护 阅读:1127人
律师解析:
对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这两种犯罪进行合并处罚时,必须全面考量各个方面的因素,包括犯罪的具体情节、实施手段、造成的恶劣后果及被告人的主观恶性等诸多方面。
通常而言,故意杀人罪被视为性质最为严重的犯罪之一。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对于那些有故意杀人动机的犯罪分子,将面临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判;
若情节相对轻微,则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对于故意伤害罪的量刑,则需依据伤害程度的轻重来进行区分。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罪犯,将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惩罚。
如果犯罪分子在实施前述罪行过程中导致受害者重伤,那么其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
致人死亡或者使用极端残忍手段致使受害者重伤且造成严重残疾,则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致死刑的严惩。
在对上述两种罪行进行合并处罚时,法院将会结合两罪的具体情况,分别确定每种罪行应承担的刑罚,然后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最终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
然而,总的原则仍然是,对于那些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的犯罪行为,必须予以最严厉的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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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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