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欣特律师事务所
熊斌律师——中国注册执业律师南京大学毕业,大学本科学历。具有良好的正规法学教育背景、深厚的法学理论素养,通晓现行所有重要法律法规。执业以前,曾在外企法律顾问处、总经办任职;担任执业律师以来承办过大量包括刑事、民事、经济、劳动争议在内的各类典型案件,同时兼任多家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并长期担任培训机构的特邀讲师、培训师。长期奋斗在法律实践工作的最前沿,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反对脱离实践而空谈理论。精通企业各类法律事务(如经济纠纷的调解与诉讼、重要商业谈判、合同等文书的起草与审核、内部制度的咨询建议及劳动争议的处理等等)。具有十分丰富的诉讼实战经验和处理各类法律事务的实践经验;谙熟立法和法学研究工作的最新成果以及司法实践的最新动态。熊斌律师坚持以诚信和正直取信于当事人;坚持以律师道德执业,以专业能力立足;坚持维护当事人利益至上,维护公平与正义至上,为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公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联系电话:18188399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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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刑事司法程序中,对于那些被控犯下罪行且有必要进行逮捕,然而由于诸多因素不适合立即实施逮捕的嫌犯,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法定程序,通过刑事拘留这种强制性手段来加以限制和拘押。在此过程中,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方可施行:首先,必须存在明确的证据证明其涉嫌犯罪,其次,值得注意的是这样的嫌疑人具有逃逸、毁灭证据、串供或继续实施犯罪等潜在风险。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比如有被害人指认的。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比如有被害人指认的。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