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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借了我18万元钱不还我该如何维权

时间:2024.08.13 标签: 债权债务 欠款追讨 阅读:1448人
律师解析:
借款期限未予约定或约定不明晰,贷款人可依职权向借款人提示并要求其于合理期限内清偿借款债务
为此,您可首先向债务人发送书面形式催收通知,敦促其在合规期限内偿还所欠借款。
若债务人在收到此类催收信息之后仍未及时偿还借款,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双方约定,债务人应承担起支付逾期利息的责任。
在此情况下,您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逾期利息的支付义务,同时也可依据法定程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债务人偿还借款本金以及逾期利息。
诉讼过程中,您需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实债务人确实存在借款行为,这些证据可能包括但不仅限于借款合同、银行转账凭证、见证人证言等等。
若债务人在判决生效后仍未能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将依法采取相应的财产保全措施,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总而言之,您可以通过催收、提起诉讼等多种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要求债务人偿还借款本金以及逾期利息。
如若债务人持续拖欠不还,您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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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淑敏律师

河南言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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