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中洽律师事务所
骆圆律师,大学本科毕业,曾任职于高露洁棕榄(中国)有限公司、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保险公司、财税咨询公司,现任职四川中洽律师事务所。 致力于民事、商业、公司法及刑事辩护等领域的法律研究和业务 执业专业方向: 1、民商事方向:劳动纠纷、工伤保险、婚姻家庭、财富传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民间借贷、建筑房产、合同纠纷、公司治理、公司财税、股权激励、 2、刑事辩护:财产类、经济类犯罪如网络诈骗、贪污受贿等 3、非诉业务:公司法律顾问,债务重组,财税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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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们国家的民法典,第675条说的是,欠债的人应该按照他们当初答应好的时间还钱给咱们。但是,如果说这个时间没定清楚,又或者说不太明白,那就要按照民法典的第510条来处理了。就是说,这份借据如果还是看不懂什么时候要还的话,那么欠债的人就可以随便哪个时间还给咱们;而咱们作为债权人,也就是那个放款的人,就可以去提醒欠债的人,让他在一个合理的时间段里把钱还给咱们。

要是你的朋友欠了钱没还给你你就得去他家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告状。但要是他的家跟平时待着的地方不是同一个地方的话,那就得去他经常住的那个地方的人民法院起诉。就是在一堆被告里头,说起来他们住的或者常住的地儿都不在同一个地方的话,那些地方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这件事。

说到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事情,你知道的,我们肯定都要遵守一些规矩比如说法律规定什么的。那要是你好朋友找你借钱了,你俩其实就是构成了债也就是欠钱的关系。然后,如果你朋友借了你的钱却没还给你,那他可能就是违反了你们之前说好的约定,这种情况在民法里面叫做“不履行债务”,是要负起相应的责任的。但是,光靠这条法律条款可没法儿直接判断你朋友到底有没有犯法,因为这个问题还要看具体情况和其他相关法律规定才行。

我告诉你要是你的哪个朋友欠了你五万块却死活不肯还钱的话,那你就赶紧去法院告他,让法院来判他到底要不要还这个债。只要法院把判决书下下来了,而你那个朋友还是不肯还钱,那你就再去找法院申请执行,这样就能用法律的手段来逼着他把钱还给你。

若贵友向阁下借取60,000元人民币款项,却未能依照事先约定之期限履行还款义务,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及第六百七十六条的相关法律法规,阁下有权要求其偿还借款本息,并且需要额外支付逾期利息。如有必要,阁下可采取下述措施以维护自身权益:首先,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庭裁决贵友归还借款本金以及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