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崇鑫律师事务所
毕罗春,现为浙江崇鑫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具有较为丰富的法学理论基础和实际办案经验,现主要刑事辩护、婚姻继承、道路交通事故、债权债务等人身损害赔偿、合同纠纷等各项法律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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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是让你的那个朋友赶紧把钱还给你。这个要求可是很具体、很清楚。而且你们当时借款的原因和经过也都是明确详细的。最重要的是,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事儿归人民法院管,所以你完全可以去告你的朋友,让他还钱给你。

打民事官司的话,基本上都是找被告住在哪里的那个地区的人民法院。但是要是被告住着的地方跟平时住的地方不太一样,那就得找平时住的那儿的人民法院来管这个事儿了。所以要是你的那位朋友成了被告,你就得跑到他住在哪儿或者平时住在哪儿的那个地区的人民法院去告状。不过,上面说的这些法律条款里头可没说一定要在被告那儿告状。实际上,原告可以选在自己住的地方或者被告住的地方的人民法院去告状。

是从你知道自己的权益受损,或者应该知道权益受损的那一天开始算起的。所以说,如果你的朋友欠钱已经超过三年了,而且也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这期间有过什么事情让诉讼时效暂停或者停止的话,那按照这条法规,你可能真的已经错过了打官司的黄金时间。不过别担心,如果你有特别的原因,还是可以去法院申请把诉讼时效延长一下的。所以我建议你赶紧去找个靠谱的律师问问看,听听他们的意见,看看还有没有其他办法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这个请求很具体,法院也能理解。至于借款的事实和理由,你也说得很清楚。所以说根据我们刚才说的那些法律条款,你是完全有资格去法院告你朋友欠钱不还的。虽然只有100块,但是法律上可没有规定说打官司必须得多少钱以上才能立案,只要你符合上面我说的那些条件,你就可以去法院告他。记住,起诉是你的权利,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和需要来决定要不要走法律这条路。

首先要准备好借款的证据和你为什么找他还钱的理由。这样的话,你的起诉基本上就能满足上边提到的那几个条件:(一)你跟这件事有着直接的利益关系;(二)被告也很清楚明白;(三)你提出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都非常具体;(四)这事儿在法院管得到,而且也是他们愿意接手的那种类型。所以你完全可以按照现在的法律规定来告你那朋友,让他还钱给你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