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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不还说还清了怎么办

时间:2024.08.13 标签: 债权债务 欠款追讨 阅读:945人
律师解析:
倘若借贷者自称已履行完债务责任,然而债权人却持有证据证实欠款尚未结清,那么利害关系人即可依法向当地州级或联邦法庭提交诉状,要求借贷者归还上述债务。
若相当于被告的债务人居留异地,债权人有权委托按照属地原则所在地的地方法院替其进行司法活动。
承接委托的法院自接到相应书面委托函之日起,须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启动执行程序,且无权拒绝。
若受托法院未能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执行任务,则应将执行进展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原委托法院。
在实践过程中,债权人需积极搜集并提供相关证据,例如借款合同、银行转账凭证以及见证人证词等,以证明借款行为及欠款未清偿的事实。
若借贷者提出已偿还债务的抗辩,债权人可要求其出示还款凭证,如收款收据、银行转账记录等。
若借贷者无法提供充足证据证明已还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判定借贷者偿还债务。
若借贷者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债权人可申请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若受托法院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执行任务,债权人有权请求受托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托法院继续执行。
总而言之,债权人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借款逾期未还的问题,积极搜集证据,依法提起诉讼,并在必要时申请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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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茂霖团队律师

河南三策律师事务所

三策诉讼团队是一支由河南三策律师事务所的骨干诉讼律师组成,以刑事辩护、民商业务为主导,以重大疑难刑事案件、公司法律事务、婚姻家事、刑事合规为核心的综合性律师团队。团队由十余人组成,核心成员有孙雁哲律师、方茂霖律师、南小河律师、王胜玉律师、刘家兴律师等。团队律师毕业于河南大学、国家法官学院等知名国内外院校,多为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教育背景良好,理论功底深厚。至今,团队已办理数百起诉讼及非诉案件,为多家国内外知名企事业单位提供长期法律顾问服务,曾经或正在提供法律服务的客户包括多家大型知名企业以及机关单位、大型央企。团队律师各有专长,对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公司法律事务、互联网金融等案件的纠纷化解颇有研究,形成了成熟稳定的操作流程,实务经验丰富。团队实行集约化管理,案件由团队协作办理,集思广益,避免陷入单个律师“知识陷阱”。根据不同案情,团队针对性地采取分组辩论、开展模拟法庭、组织专家论证等方式协作办案,以最大限度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为使命。三策诉讼团队经过长期建设,已逐步形成专业化、团队化、精细化的服务模式,深受客户好评。三策诉讼团队始终秉承“一切工作以客户为中心,以实现客户利益最大化为导向”的法律服务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全面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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