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的明确规定,倘若因过失而对他人实施伤害行为并导致其重伤,可能面临最高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是
拘役的
刑事处罚。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条法律
法规主要针对的是“
过失致人重伤”这类情况,而在当前讨论的案件中,涉及的是“失手推倒他人致使其受到轻度伤害”的情况。
由于这种情况可能更多地被视为突发性、意外性的事件,而非故意或过失性行为所引发的伤害,所以仅凭“失手”这样的表述,可能无法直接判定为
犯罪行为。
然而,最终的裁决仍需依据案件的详细事实与
证据进行综合分析。
若确实有证据显示
行为人存在过失,那么便可能适用于上述法律条款;
反之,若无过失行为的证据,则不应适用该条款。
总而言之,如果失手推倒他人的行为被认定为偶然发生的
意外事件,并且没有导致任何严重损伤,通常情况下不会构成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
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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