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要是有人欠了你钱老是拖着不给,你就可以去法院告他让他们来执行。根据咱们这儿的法规,这个申请执行的时间是两年,是从那个什么法律文书上写的应该给钱的最后一天开始算起来,或者说是最后一次给钱的那个期限过了还没给,又或者说是那个刚开始判决生效的那一天算了。如果这个人就是不肯按照规定的期限把钱还给你,那你就得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当你碰上别人欠了你的钱却老是拖着不还的情况时,不用愁,你完全可以去找人民法院来帮你要回来。这个法条明确说的是,申请执行的有效期是两年。如果债权中有法庭的书面文件规定了什么时候还钱的话,那就从那个时间点开始算起;如果文件里说要分几次还清的话,那就从最后一次还钱的截止日期开始算起;如果文件里没提到具体的还钱时间,那就从文件生效的那一天开始算起。

在中国,我们是有民法典保护的。根据里面的第九百八十五条,假如有个人得到好处却不是靠合法途径拿到的,那他就要把这个好处还给别人。不过,这条法律也说了,有三种情况是例外的,比如“明明知道自己没必要还债,却还是还了”这种情况就不行。如果有人欠你钱却不肯还,那就是他没尽到还债的责任。如果这个人明明知道自己应该还债,却故意不还,那就可能会被认为是“明明知道自己没必要还债,却还是还了”。

要是有人借了你的钱拖着不还,你就得找法院解决。首先,你得准备好起诉状,并且每个人被告都要来一份复印件。如果你觉得自己不会写起诉状的话,那就直接跟法院说,他们会帮你做口头上的起诉记录的,然后再告诉对方当事人一声。只要法院判下来对你有利的结果,比如判决欠债者赶紧还钱之类的,那么欠债者就得乖乖地履行决议噢。如果欠债者还是不肯认账,那就要由法院来帮忙执行,或者是让审判长亲自去执行哇。

假如有个人告了你说你欠他钱没还的话,那你应该在收到那个叫“起诉状副本”的东西后的第15天之内给他写个叫做“答辩状”的抵挡一下。在这个答辩状里头,你得把自己的姓名、性别、年纪、民族、做什么工作的、在哪儿上班、家里住哪儿、怎么找得到你等等这些基本信息都给交待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