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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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的老公跟别人借钱,符合咱们说的那种情况的话,就是这个欠债不是他自己一个人签的名儿,要么是你们俩都签了字,要么是你后来又承认了这个事儿,再或者就是他借钱是为了家里的日常开销,那这种情况下,这个债务就变成了你们两个人的事儿,你也得还钱。

先得看看老公跟那小三的借钱是不是真的有用。你依据咱们国家的《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三条讲得很明白,所有人的财产权利都是平等地受法律保护的,不管是你的配偶,还是那个小三,他们的财产权利都应该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这个借钱的事儿是真的,而且也符合法律规定的话,那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你就有权让那个欠债的人做点什么,比如还钱。要是他不肯还,你就可以用法律手段来讨回自己的钱了。

如果你老公找你借钱又不是家里缺钱用,而且你没跟着签字也没后面补签同意的话,那这个欠债其实跟你关系不大。你是不需要还这个债务滴。但是,如果债主有证据表明这个欠账是用在你们俩共同过日子、开店生孩子这样的事儿上面,或者是你老公跟你商量好的,那这事儿就得算成是你们俩的家事,你可能得帮忙还债。要是你不想给这个债务买单的话,债主是有权依据咱们中国法律里的规定,去法院告你们夫妇俩确定债权属性然后逼着还钱的。

这事儿得看你丈夫到底是怎么借的钱,要是他把钱借给了老师却没能要回来,那我们就来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一十九条和第一百七十六条都说了些啥。首先,根据第一百一十三条,每个人的财产权利都是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的,所以你丈夫的这个债权也就是他借出去的钱,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若丈夫所负之债属于夫妻共有的,具体表现为满足家庭日常所需开支或者经由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后做出的决定,那么妻子作为此项负债的共同债务人,理应负起偿还的责任。然而,假如丈夫的借贷行为超越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且债权人无法举证说明该债务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那么这笔债务很有可能并不属于夫妻共有的范畴,此时,妻子可能无需承担偿还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