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明确规定,倘若有个人明知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进行
犯罪活动,却依然为其提供技术支持或协助,并且
情节严重的话,那么这个人很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的
刑事处罚,同时还需承担
罚金的
民事责任。若此类行为同时触犯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则应按照
处罚较重的规定进行
定罪量刑。若有人受到
胁迫而涉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即为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
犯罪提供技术支持或协助,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这类人也可能会被
判刑。然而,是否对其进行判刑以及判刑的轻重程度,还需综合考虑到具体案情,如胁迫的性质、程度,以及涉事人员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及其所实施的行为等多方面因素。若胁迫行为构成犯罪,那么就有可能与其他
犯罪行为合并考虑,最终根据整体案情来确定相应的处罚措施。反之,若胁迫行为并不构成犯罪,那么就可能仅针对其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中的角色及行为进行考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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