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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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假如遭遇对方拒绝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情况,您有权在该起故意伤害刑事案件移交检察机关处理之后,采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这一法律程序向对方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裁定其支付相应的损害赔偿金。二、若您所掌握的证据确凿充分,且最终胜诉的话,便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当法院受理执行案件之时,将会竭尽全力采取各种执行措施,对被告方的财产进行全面搜查和追缴,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

故意伤害罪的实际刑罚判决需综合考量伤害的严重性、后果、嫌疑人的态度和赔偿意愿等因素。若行为极其恶劣,如致人重伤或死亡,通常更易获实刑。同时,确凿的证据、积极的配合调查和诉讼程序也是关键。总之,判决实刑需全面评估案件细节和相关情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轻微故意伤害案件,地方人民检察院可根据情况提出从轻量刑建议或作出不起诉决定。这意味着,通过和解,被告人有可能避免刑事责任。虽然受害方无权撤诉,但和解能有效影响司法机关的裁决,减轻或豁免被告人的刑事处罚。

故意伤害罪导致的民事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受害人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实际损失,以及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具体赔偿数额根据实际损失和相关证据确定,由法院依法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