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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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刑事案件中的被拘留者可以在长达37日的期限内接受调查与审讯,这个期间通常包括了由公安机关执行的拘留期,其上限为30天;以及检察机关对是否应予批准逮捕进行审查核准所需的时长,该期限最长可达7天。在这段期间里,如若证据不足或者不能证明嫌疑犯有罪,那么将不会被批准逮捕。

倘若犯罪嫌疑人经刑事拘留程序后未能获得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许可,则刑拘期届满之际,公安机关理应将其释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所明确的规定,针对普通案件,公安机关有权实施拘留行为,拘留期限原则上为三日内,但如有特殊状况,拘留期限可以适度延长至七日;而对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是成员多元的大型犯罪团伙中的主要嫌疑人而言,拘留期限可以延长到三十日。

在被依法处以刑事拘留十四日之后,当事人的人身自由能否得到恢复,主要取决于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对其涉案行为进行审查与评估,从而决定是否向司法部门(通常是检察院)提出批准逮捕的申请。若公安机关经过深入调查和充分论证,认为该名当事人不具备逮捕的必要性或证据尚显不足,那么他们很有可能会放弃这一申请。

关于未成年被拘留35天未被批准逮捕的情况,应该如何处理若犯罪嫌疑人已被司法机关刑事拘留长达35日之久,但最后却未能得到检察官的批准逮捕,这便意味着现有的证据尚未足以支撑其被捕的理由,这其中可能包括两种情况:第一,证据尚存在欠缺之处;其次,该罪行或许并不至于对社会造成严重威胁而无需实施逮捕。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批准逮捕申请之后,必须在7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检察院没批捕,而且拘留时间也到了,公安就得调整强制措施,比如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拘留主要是为了限制嫌疑人的自由,检察院没批捕,可能是证据不够或者不符合条件。这时候公安应该把嫌疑人放了,如果还需要继续调查,而且符合条件,那就变更强制措施。按照《刑诉法》的规定,检察院在七天内就得决定批捕还是不批捕,不批捕的话,公安就得把嫌疑人放了,并且要通知相关部门。如果需要继续调查,而且符合条件,就可以依法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