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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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拘留期间,通常并不需要向被拘禁者直接送达法院传票,而这主要是由公安机关负责进行。刑事拘留乃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种强有力的约束手段,当嫌犯因涉嫌犯罪而需要深入展开进一步调查之际,这种限制性的措施便会经常被采纳和实施。公安机关将签署拘留证,并且必须在拘留发生之后的24个小时之内,向嫌疑人家属发出通知。

在受到刑事拘留之后,当事人一般情况下并不能立刻接收到来自法院的传票。这是因为在案件的初期侦查阶段,相关机构可能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去整理和搜集关键性的证物与证据。待到公安机关完成全部侦查工作后,他们便需将该案件移交至检察院进行进一步审查和起诉。只有在检察院对案件作出有罪裁定后,法院才会对其提起正式诉讼程序。至于从嫌疑人被拘留至法院进行最终审理的整个时间跨度,将由于各自案件的复杂程度而有所差异。

在涉及到刑事拘留的案件中,通常情况下,在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工作完毕之后,若其判定该案应被追究刑事责任,便会依法将相关案件移交至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环节。检察院对案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之后,如决定代表国家提出诉讼请求,方会正式向下级法院提起公诉。而法院在收到检察院的起诉书后,将会按照程序发出传票,安排案件的审理和判决事宜。

根据法律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对涉及犯罪行为的人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时,一般需要在24小时内通知其亲属或监护人。但如果无法及时通知到亲属或监护人,或者涉案人员所涉及的罪名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特殊情况,为了保障案件的顺利侦办,可以暂缓通知。

刑事拘留之后,通常是不会发传票的。传票主要用于民事诉讼程序,传唤当事人到庭应诉。而刑事拘留则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当公安机关或检察院认为某人有犯罪嫌疑时,为了保证案件侦查和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采取的临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措施,在这种情况下,是不需要通过传票来通知的。所以,在刑事拘留的情况下,传票是不适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