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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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大陆范围内,法院对于触犯侵占罪嫌疑者的审理过程中,是允许适用取保候审措施的,这源于我们国家并未对取保候审措施设定特定的罪名门槛。在具体情况下,如果犯罪嫌疑人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的轻刑罚,或者因为身患严重疾病而自身行动困难,又或者由于正在审查中的案件原因已经超过了法定的羁押期限,甚至是正处在怀孕哺乳期间,那么他们都有权向司法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取保候审本身并未直接涉及到对财产进行冻结。作为一项刑事法律所规定的强制性程序,该举措赋予了犯罪嫌疑人在支付保证金或者找寻担保人的条件下,能够在不规避侦查、不起诉以及审判执行的前提下,暂时摆脱被监禁或拘留的境遇。

在刑事诈骗案件审理过程中,倘若涉案人员获得了取保候审的资格,依据相关法规规定,公安机关有权利对其个人资产进行冻结处理,旨在避免他们对犯罪所得进行任何形式上的转移或者隐藏。这类行动往往是基于证据显示上述资产与该起犯罪行为存在重大关联性而采取的。然而需要明确的是,冻结并非无条件地自动执行,而须经过有权司法机构按照法律程序予以批准后方可实施。

在进行取保候审阶段时,通常情况下并不会主动对财产实施冻结,然而法院或者负责调查该案件的执法机构有权力根据案情,对犯罪嫌疑人的财产进行必要的查封、扣押以及冻结等相关措施。这主要是为了应对存在着潜在的财产转移或隐匿行为,可能会影响到对损失的赔偿或者退回赃款等问题。

在中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之中,取保候审制度本身并未直接涉及到财产保全这一方面。财产保全作为一项特定的法律手段,其适用对象主要局限于民事诉讼或刑事诉讼的过程当中,旨在保护那些有可能在判决执行之前被非法转移或者毁灭的财产权益。与此同时,取保候审则属于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它主要目的在于为处于侦查、起诉及审判阶段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短暂性的人身自由保障,而非对相关财产进行限制或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