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中的第七十三条明文规定,倘若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实施
取保候审期间严格遵循相关法律
法规、未曾违反在取保候审阶段所承担的各种义务,那么在取保候审期结东之际,他们即能凭着解除了取保候审的正式通报或相关具有
法律效力的文书前往银行领取被退回的
保证金。
此决定昭示着,只要取保候审的期间顺利过期,并且被取保候审之人完好地履行了所有关联的法律规范,他们就应依照法定程序办理保证金的返
还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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