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思洋律师事务所
一、核心信息 姓名:杨新伟 职级/头衔:主办律师 所属律所:河北思洋律师事务所 主要执业领域:交通事故、刑事案件、人身损害、侵权纠纷、刑事犯罪、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商事纠纷及非诉业务等 二、专业背景与资质 教育背景:毕业于山东大学 工作年限:拥有多年的法律从业经验,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与丰富的实务经验 三、执业经验与专长 杨新伟律师为河北思洋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自执业以来,在多个法律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尤其擅长: 1.民事领域:代理数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及民间借贷等案件,凭借专业的法律分析和细致的庭前准备,多次为委托人争取到满意的判决结果; 2.刑事领域:专注刑事辩护,曾为多个当事人成功争取缓刑、不起诉等有利结果,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3.综合法律服务:在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商事纠纷及非诉业务等方面亦具备丰富实践经验,能够为客户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的法律支持。 四、执业理念 杨新伟律师始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青年律师的热情、执着与责任感,坚持用真诚的态度对待每一位委托人,致力于通过专业、严谨、全面的法律服务,尽己所能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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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被批准的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际,公安机关应根据该案的侦查进展状况,慎重地做出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令或是继续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决策。倘若公安机关认定犯罪嫌疑人无需进行逮捕,那么他们有权选择继续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或者是变更现有的强制性措施。然而,若在取保候审期间内并未发现新的证据或合理的理由,公安机关则有责任解除对犯罪嫌疑人的取保候审措施。

在某些特定案件中,即便被拘留了37天,也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 取保候审适用于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这几种被告人。 如果在37天内,侦查机关没有足够的证据来逮捕犯罪嫌疑人,或者犯罪嫌疑人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那么就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7条,取保候审适用于可能被判管制、拘役或独立附加刑的嫌疑人、被告人,以及可能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不致危害社会的情形。此外,严重疾病患者、孕妇、哺乳期妇女和羁押期满案件未结者也可申请。刑拘37天后,只要符合上述条件,理论上可申请取保候审,但最终决定权在于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他们会综合考虑案件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作出判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缓刑的适用需满足四个条件:轻微犯罪、悔过表现、再犯风险低且不对社区造成严重影响。取保候审仅是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不代表必然缓刑。缓刑判决取决于案件具体情况,包括犯罪性质、情节、后果和被告态度等。即使取保候审,若不符合缓刑条件,也不会被判缓刑。因此,缓刑判决需综合评估案件实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缓刑的适用需满足四个条件:轻微犯罪、悔过表现、再犯风险低且不对社区造成严重影响。取保候审仅是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不代表必然缓刑。缓刑判决取决于案件具体情况,包括犯罪性质、情节、后果和被告态度等。即使取保候审,若不符合缓刑条件,也不会被判缓刑。因此,缓刑判决需综合评估案件实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