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倘若有任何相关人员涉嫌以不正当手段,将国有公司或企业的国有资产折合成较低价格进行
股权分配或是实施低价销售,且在这种情况下,导致了国家权益受到严重损害,那么这类行为就被视为“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
而这一罪行主要针对的是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的负责人,因为他们可能会因自身之行为而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和国家利益的重大损失。
至于对
犯罪者的具体
处罚措施包括但并不仅限于以下两种:
1.处以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
2.若
行为人的行为给国家带来了极为巨大的
经济损失,处三年以上至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
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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