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多长时间可作为离婚的依据
时间:2024.08.13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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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在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夫妻必须经过多长时间的
分居才能
解除婚姻关系,换句话说,即便存在分居情况,只要夫妻任何一方面有
离婚意愿,均可随时向法院
递交诉讼请求。
当然,如果双方能够就
离婚问题、资产分配方案以及
孩子的抚养权等事项达成共识,也可以直接前往当地的民政部门进行离婚事务的处理。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依据我国的相关
法规,如因感情不合而导致的分居持续超过两年的情形,经由法院裁决后,应视为达到法定离婚条件之一。
此外,对于那些在法院判决为不得离婚之后,双方仍继续维持分居状态达一年以上,且当中任一方再
提出离婚诉讼的情况,法院亦有权作出
准予离婚的决定。
应注意的是,即使符合了这样的期限规定,也并不意味着一定能获得离婚判决,个案处理过程中,仍需考虑诸多细节问题及法官对此事务的主观认知范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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