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后仍同居,能否申请撤销或复婚
时间:2024.07.31
标签:
婚姻家庭
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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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在
协议离婚后,若选择继续维持
同居关系而非重建崭新的婚姻生活,则无法申请撤回先前所达成的
离婚协议。
然而,如果双方重新萌生了共筑爱巢之意,想再度步入婚姻殿堂,那么此时便可向相关部门申请恢复原先的婚姻身份。
在此过程中,请务必留意以下几个关键事项:
首先,需要确保
当事人在申请
复婚之时正处于未婚的特殊情况,并且所需提交的各项手续均完整无缺;
其次,应由双方当事人亲自前往其
户籍所在地区的
婚姻登记管理机构提出复婚申请;
最后,尽可能带上已
离婚时颁发的
离婚证或者由法院出具的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
离婚调解书以及
判决书等有效文件以备查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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