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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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理八岁孩子父母离婚后的抚养问题时,首要原则是尊重儿童意愿及对其成长环境的考量。不满两岁的通常归母亲抚养;两岁以上,父母需协商,协商不成则法院依据利于成长原则裁决;八岁及以上儿童意见将被充分考虑。无论抚养权归属哪方,另一方仍有抚养、教育和保护孩子的权利和义务。

过了十八周岁,如还在接受高中以下教育,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孩子抚养权;如不上学,则不存在孩子抚养权的问题。父母双方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孩子的意见。

在孩子4岁离婚时,抚养权通常赋予能最好照顾其健康的父母。依据我国法律,法院会全面评估,以最大化保护未成年子女权益为原则,决定抚养权归属,即使协商失败。

在处理未成年子女离婚案件时,对于年满16周岁但尚未被法律认定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孩子,法院应尊重其自主意愿,同时最大化保障其利益。因为16岁的孩子已具备独立思考能力,其选择应得到司法机关的尊重。

在处理未成年子女离婚案件时,对于年满16周岁但尚未被法律认定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孩子,法院应尊重其自主意愿,同时最大化保障其利益。因为16岁的孩子已具备独立思考能力,其选择应得到司法机关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