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期间并非
缓刑期限的计算范畴。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七十九条明文规定,所谓“
减刑”,意即对罪犯所处之
刑罚予以适度减轻;而取保候审则系
刑事诉讼过程中所采取之一项强制性措施,其作用在于确保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能积极配合侦查及审判工作,从而保障刑事诉讼进程的顺利推进。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与
缓刑乃两种性质各异且程序迥然不同的法律概念,因此在取保候审期间,并不应将其视为缓刑期限的一部分。缓刑制度则是针对符合特定条件的罪犯,在一定时期内暂时停止执行刑罚,若在此期间内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便可免除原
判刑罚的执行。关于缓刑的适用以及考验期的计算,均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与取保候审并无直接关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九条
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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