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子女抚养精选解答 > 双方均不愿抚养孩子,应如何处理

双方均不愿抚养孩子,应如何处理

时间:2024.09.11 标签: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阅读:1083人
律师解析:
离婚诉讼过程中,子女抚育事宜应当基于对子女身心健全发展最为有利的原则进行考虑和衡量,在此基础上,当事人双方在离婚协议当中可自行协商予以明确;
若无法达成有效共识,则应当由主审法院对此问题作出裁定或判定。
此所谓的“协商未果”这一判定标准,当然囊括了双方均欲争抢抚养权以及各自均无意愿承担扶养责任等两种各不相同的情况。
正因为如此,在双方均无意愿承担扶养职责的情况下,即可由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做出最终决定,指定其中之一负责抚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双方都放弃孩子的抚养权的,法院会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判决,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不满两周岁的孩子,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孩子,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 更多>>
广东雅捷律师事务所律师

广东雅捷律师事务所

广东雅捷律师事务所坐落于深圳南山大冲CBD,是由数位志同道合的专业律师与专家学者共同发起成立的高起点、高标准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卓越的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 通过深入了解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法律解决方案。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