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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离婚时都不愿抚养孩子,应如何处理

时间:2024.11.28 标签: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阅读:1001人
律师解析:
在夫妻离异之后,若二位均不负有照顾子女之义务,则此一问题便应由庄重严格的法庭进行裁决。
对于尚未满两岁的子女,给予母亲直接抚养是最为合乎道义与法律原则的选择。
而对于年满两岁以上的子女,倘若父母未能就抚养事宜达成共识,那么法庭有权根据各方的具体状况,依照对未成年人最有利的原则做出公正且明确的判断与决定。
然而,倘若子女已经年满八岁,其真实意愿理所当然地应该受到尊重和保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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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淑艳律师

广东知恒(东莞) 律师事务所

王淑艳律师,广东知恒(东莞) 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以来办理多起诉讼案件,办案经验丰富,专业扎实,该法律团队业务领域主要涵盖金融类刑事案件,婚姻案件、保险理赔、合同纠纷。 一、个人简介: 王淑艳律师,现任广东知恒(东莞)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与严谨的执业态度,获评律所 “优秀律师” 称号,是业内备受认可的复合型法律人才。 自执业以来,王淑艳律师深耕法律领域 5 年以上,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独立承办各类案件超 500 件,涵盖劳动法、建工领域及刑事辩护三大核心板块,尤其在毒品犯罪、经济犯罪等刑事领域形成专项优势,凭借精准的案件研判与高效的辩护策略,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化合法权益。 “对案件有信心、有耐心,有责任心” 是王淑艳律师始终坚守的执业理念。从业以来,她始终以当事人需求为核心,无论是复杂的刑事辩护、标的额较大的建工纠纷,还是关乎劳动者生计的劳动争议,均倾注全部精力,细致打磨每一个案件细节,以专业、高效、负责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信赖与业内同行的高度认可。 二、代表性案例 1、刑事辩护(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罪):代理被告人阮某某,面对案件存在量刑风险较高的情况,通过精准解读法律条文、制定针对性辩护策略,成功为当事人争取缓刑结果,最大程度降低刑事处罚对其生活与职业的影响。 2、建工领域(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代理被告陈某某应诉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面对原告多项权益主张及繁杂证据材料,通过全面梳理案件事实、精准锁定争议焦点,最终助力法院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为当事人成功规避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3、劳动法领域(劳动争议):代理员工胡某某诉某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即便存在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不利情形,仍依托扎实的劳动法理功底与充分的举证质证,成功为员工赢得胜诉判决,协助当事人顺利拿到合理补偿金,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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