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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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对发票进行虚假开具无疑触犯了我国刑法中的虚开增值税发票罪。一旦被查出,无论是向第三方开具、代自己开具、指使他人为己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为他人牵线搭桥,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机会,都将构成犯罪。

关于骗取出口退税行为的法律认定在刑法范畴内,骗取出口退税罪既可能归类为单位犯罪,也可能视为个人犯罪;而在此过程中,单位往往以持有出口经营权作为首要特征。然而值得注意的是,骗取出口退税罪的主体资格极为广泛,包括了一般的自然人以及各类公司、企业等机构组织,而单位同样具备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的法律地位和可能性。

因涉嫌诈骗出口退税两万元,应如何处理关于诈骗出口退税罪行的常见法律处理方式如下:1. 被告人采取虚报出口或其他欺诈手段,从而非法获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的,将被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处罚,并且同时需要缴纳其所骗取税款的一至五倍作为罚金。

根据法律规定,非法出售骗取出口退税发票的犯罪行为会受到刑事和民事双重追究。伪造或制造发票者,将面临三年以下徒刑(含拘役、管制),罚金两万至二十万;涉及大量发票的,刑期升至三年至七年,罚金增至五万至五十万。

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