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
郭昊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房产纠纷、全国征地拆迁等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昊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昊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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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究竟包括哪些条款相关的法律规定。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房屋遇到拆迁究竟是要房子还是要钱,离婚时拆迁补偿款如何分割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一、补偿标准不合理。拆迁补偿标准过低,不合理不合法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拆迁方经常在拆迁过程中经常拿地方制定的一些保护性、原则性的标准机械地执行,不做任何调整;又或者拿着几年前的补偿标准来拆现在的房屋,这就直接导致很多被拆迁人“越拆越穷”。二、评估价格远远低于实际价格。三、先拆房后补偿,补拆程序颠倒。

一、补偿标准不合理。拆迁补偿标准过低,不合理不合法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拆迁方经常在拆迁过程中经常拿地方制定的一些保护性、原则性的标准机械地执行,不做任何调整;又或者拿着几年前的补偿标准来拆现在的房屋,这就直接导致很多被拆迁人“越拆越穷”。二、评估价格远远低于实际价格。三、先拆房后补偿,补拆程序颠倒。

离婚对于拆迁补偿款的分配,要考虑被拆迁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是个人财产,则拆迁补偿款也相应的归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