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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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结婚后,婚前财产仍可进行公正。这些包括合法获得的实物、无形资产等,个人婚前财产可通过公证协议明确界定,仅限于单方所有,不涉及婚姻期间共同财产。进行婚前财产公证需配偶同意,因我国民法典默认婚姻期间所得为夫妻共有,无其他限制条件。

并非所有财产需公证,常见情况包括:婚前男方购房文件登记在女方名下,为防混淆可能公证;及夫妻或家庭成员婚前共同投资房产,为明确财产归属,常选择做婚前财产公证。

结婚前的房产归属在法律上依据购买资金和个人登记为准。一方自购的房屋属个人财产;父母出资登记子女名下的,如只赠予单方则为个人房产,双方名下则视为共有;双方父母资助、无论登记谁名下,按出资比例视为夫妻共有。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各方财产权益,尤其考虑到父母为子女购房的牺牲。

精神病患者婚前隐瞒病情并不会导致离婚时分不到财产。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婚前购房归属关键看细节:全款并先领证为个人资产;已购后加配偶名则转为共有;以双方名义签合约无特殊约定,通常视为共同财产,如有份额约定,按比例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