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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签订的离婚协议在办理离婚手续时能否变更

时间:2024.08.13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阅读:1229人
律师解析:
在完成离婚流程之后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已经具备了法律效力,因此无法再次进行更改。
之所以如此,正是因为在办理了离婚手续后,离婚协议所约定的内容已然生效并产生了法律约束力。
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必须严格遵守离婚协议中的各项条款和规定,任何一方若未能尽到应有的义务,那么另外一方可选择通过法律途径寻求问题的解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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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协议签订后还能变更。但需满足如下情形: 1、离婚协议尚未生效,可以随时要求变更,但需双方协议一致; 2、离婚协议已生效,不得就解除婚姻关系反悔,就财产反悔的,必须...... 更多>>
吴小亮律师

北京市炜衡(无锡)律师事务所

吴小亮律师多年来致力于离婚、第三者财产返还、恋爱同居析产、继承、遗赠、家族财富规划及企业传承等专精业务的研究与处理,为当事人量身定制最优的法律服务方案。善于根据当事人的诉求及案件特殊性,为客户设计针对性谈判思路或诉讼策略,对婚姻家事案件的处理拥有其独到的见解与方法,尤为擅长处理疑难复杂案件。 在无锡乃至江苏各地均有大量成功案例,获得了众多当事人的好评与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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