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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共同拥有离婚抚养权

时间:2024.11.28 标签: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阅读:918人
律师解析:
解除婚姻关系之后,若经事前协定,双方均可享有对孩子的共同监护权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48条明文规定,在确保儿童权益得到充分保障的前提基础上,如父母双方能够达成共识并签署协议实行轮流抚养各自的孩子,那么,该法律框架应该给予全力支持和认可。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八条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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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双燕律师

广东凯卓律师事务所

吴律师,女,硕士学历,主专做婚姻家事案件。执业多年,有较强的沟通与协调能力,责任心强,秉承“当事人至上”的服务理念,尽心办好每一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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