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5年,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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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遗产继承中,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直系血亲子女和生父母。同时,养子女和继子女(在适当抚养的情况下)也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原则上,遗产将平均分配。然而,如果某个继承人在生前主要照顾了被继承人或与他们共同生活,那么他可能会获得更多的份额;相反,如果有抚养能力但却未尽到义务的继承人,可能会获得较少或甚至没有遗产。

根据《民法典》,法定继承中,财产继承顺序规定明确: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婚生/非婚生/养/继子女(有抚养关系)、亲生/养/继父母(有抚养关系)。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异父母、养、继且有抚养关系)、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一顺序继承人优先,只有在第一顺序继承人缺失时,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首先,财产继承一般由配偶、子女和父母(包括收养和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其次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包括收养和存在抚养关系的继亲属)作为第二顺位继承人。在继承时,应优先考虑第一顺位继承人。如果第一顺位没有继承人,则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

遗产继承权有第一和第二顺位,第一顺位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这里的子女,不管是婚生、非婚生、养子女,还是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都算。父母也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和继父母。第二顺位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养兄弟姐妹,以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当开始继承时,先由第一顺位的人继承,如果第一顺位没有合适的继承人,才轮到第二顺位的人继承。

在依法进行的继承过程中,继承人的顺序是:配偶、子女和父母是第一顺序,没有这三类人则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是第二顺序。在分配比例上,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原则上平等分配,但要照顾那些处境困难且没有劳动能力的继承人,以及尽到主要抚养责任或共同生活的继承人。没有履行抚养义务的继承人可能无法获得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