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若在双方签订的合约中未明确约定
违约金事项,则在其中一方违约后,另一方仍可依法请求其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
反之,若在双方签署的合同中有明确规定
违约条款的,应严格依据合同所约定来执行各自的违约责任;
若未能达成相关违约金共识,守约方可主张违约方根据具体
违约行为给自身实际产生的损失来承担相应的
违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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