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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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诉范围主要包括受害者本人能以充分证据起诉的案件,如侮辱名誉、侵犯婚姻自由、虐待、侵占等,以及轻微刑事犯罪如故意伤害、非法入侵、侵犯通信自由、重婚、遗弃、伪劣商品、侵权行为等,只要可能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官方机构未对明显侵权行为采取行动,受害者亦有权自诉。

刑事自诉案件是指被害者或法定代理人依法直接向法院提交提案,针对公安机关或检察院未追究的侵害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的轻微刑事案件。这类案件仅限于告知后处理、有充分证据支持且适于自诉的范围。法院审理始于申请人起诉,如无人起诉则不启动。自诉分为两类:告知后可处置(须申请人控告)和无需初步调查。犯罪地、犯罪后果地及嫌疑人住所地法院皆可受理。自诉案件允许调解、反诉,自诉人可直接提交法院,对一审结果有上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