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共同债务认定需区分情况。夫妻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以及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如共同签署贷款合同、日常买菜水电开销债务。
2.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一般不属于共同债务。不过若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则仍为共同债务,像一方投资收益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债务。
3.解决措施与建议:夫妻双方在处理债务时,应明确债务性质,对于可能产生争议的债务,双方及时沟通并留存相关证据。债权人在出借资金时,要了解借款用途,要求夫妻双方共同签字,降低风险。
法律分析:
(1)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有两种情况。一是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如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像共同签署贷款合同产生的债务。二是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如日常买菜、水电等开销债务。
(2)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原则上不属于共同债务。但如果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则属于共同债务,例如个人投资收益用于家庭生活的情况。
提醒:
夫妻在处理债务问题时,要注意留存相关证据以证明债务性质。不同债务情况复杂多样,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确认债务是否基于共同意思表示。若有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那么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二)判断债务是否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一方为家庭日常买菜、水电等开销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若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一般不属于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关注债务用途和收益情况。如一方以个人名义投资,收益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相应债务为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1.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双方共同签名或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一方为家庭日常开销所负的债务。例如共同签署贷款合同、日常买菜水电费用等产生的债务。
2.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所需的债务,一般不算共同债务。但如果债权人能证明债务用于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则属共同债务,如投资收益用于家庭生活的债务。
结论: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基于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和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一般非共同债务,但有特定情形除外。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共同签署贷款合同、日常买菜水电开销产生的债务。而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原则上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过当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时,也会认定为共同债务,例如一方投资收益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其债务就是共同债务。如果对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有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准确了解自身权益和义务。
专业解答破产债权主要包括四种类型:无财产担保的未偿债权;放弃优先权的有担保债权;破产宣告时未到期的债权;因合同解除产生的经济损失。担保不足的债权、票据交易中承兑人已完成付款的债权以及保证人代偿的债务也被视为破产债权。这些债权在破产程序中将得到法律承认和清算。
专业解答保证债权的范围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及损害赔偿。债权人与保证人通过合同约定,若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或特定情况发生,保证人需承担责任。债权人主要包括金融机构、个人贷款者和商业债权人。债务人是对债权人负有清偿义务的个人或法人。会计准则定义债务人为负债方。债务人或第三方可将其拥有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生产设备等各类财产用于抵押,只要法律不限制。
专业解答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债务追偿权具体有哪些范围问题带来帮助。
专业解答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债务追偿权具体有哪些范围问题带来帮助。
专业解答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债务追偿权具体有哪些范围问题带来帮助。
律师解析 税务行政复议范围具体是:(一)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二)税务机关作出的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行为。(三)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四)税务机关未及时解除税收保全措施,使纳税人等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行为。(五)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