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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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过了那个时间限制,人家就有权利拒绝偿还你的钱。但是,如果人家在那个时间限制过后还是答应还钱给你或者甚至是自愿把钱还给你的话,那他们就不能再用这个时间限制来拒绝还钱,也不能要求你把已经还给他们的钱再要回来。在现实生活中,如果你借给别人的钱已经过了法律规定的那个时间限制,法院在审理的时候会考虑到对方可能会提出的这个抗辩。如果对方真的提出了这个抗辩,法院就要看看他们说的到底对不对。

其实,要是欠条过期就算打官司也没啥用了。你知道吧,咱们国家有个《民法典》,其中第一百九十二条就说了,如果欠债的老哥们觉得自己不应该还钱了,那他可是有权这么说的。这个意思是说,你要是在规定的期限里面不去讨债的话,人家可是有权不用还你的,而且在法院闹起来还能挑出你欠条已经过期的毛病。不过,要是在剩下的半年里遇到了《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的突发事件,让你没法去要账,那这时候的时间就会暂时停止计时。

若举证过期实行了权责关系的公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第一百九十二条之规定,负债人可以启动拒绝履行已定义务的申辩。换句话说,若负债人选择不主动履行自己应负担的义务,同时也未于举证期限内提出要求偿还欠款的诉请,债权方有可能会因为法律上的无效性而难以通过诉讼途径来追偿债务。

你得知道怎么看借条的诉讼时效是不是过期了,因为这要根据实际情况才能确定它是从哪儿开始计算的。如果借条上面写明了还款日期的话,那就从还款日期的第二天开始算起,总共三年时间。要是借条上没写明还款日期,那就从你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或者应该知道这个事情的那一天开始算起,也是三年时间。但是如果超过了三年,除非有特别的原因或者你去法院申请延长,否则法院就不会再保护你的权益。

若已过诉讼时效期限的借款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之规定,则责任方可以提出拒不履约的异议。意即假如债权人未能于诉讼时效期内发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亦或是未向债务人提出偿还要求,抑或债务人并未同意承担还款义务,那么债权人可能会失去对该笔债务的追索权。